
张之洞
清朝末年,中国水泥工业刚刚起步,唐廷枢创建了唐山细绵土厂,岑春煊创建了广东士敏土厂,张之洞招商创建大冶湖北水泥厂(华新的前身)。
张之洞(1837—1909年)字孝达,又字香涛,号壶公,晚年自号抱冰老人。直隶南皮(今属河北)人, 1863 年(同治二年)进士。 1881 年(光绪七年),授山西巡抚, 1884 年,补授两广总督,在广西边境击败法军。又设广东水陆师学堂,创枪炮厂,开矿务局,立广雅书院,武备文事并举。同时,在广东筹办近代工业,以新式装备和操法练兵,设立水师学堂。 1889 年,调湖广总督,大办洋务,成为后起的洋务派首领。建立湖北铁路局、湖北枪炮厂、湖北纺织官局。开办大冶铁矿、内河船运和电讯事业,力促兴筑芦汉、粤汉、川汉等铁路。后又编练新军。在鄂、苏两地设新式学堂,多次派遣学生赴日、英、法、德等国留学。1901 年张之洞以湖广总督兼参预政务大臣。旋与刘坤一联衔上奏提出“兴学育才”办法四条,在全国首采近代教育体制。 1907 年调京,任军机大臣,充体仁阁大学士,兼管学部。次年清政府决定将全国铁路收归国有,任督办粤汉铁路大臣,旋兼督办鄂境川汉铁路大臣。慈禧太后死后,以顾命重臣晋太子太保。 1909年(宣统元年)病故。
张之洞督鄂期间,大兴民族工业。开办水泥厂是他的一大宿愿。
早在光绪二十年(1894年),他就把在湖北境内的大冶黄荆山所采取的石灰石矿样寄至德国,经过德国化学家“叠次考验精详”,确认“大冶黄荆山的矿石乃是生产水泥的石灰石最佳原料”,随后就计议开办水泥厂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年)和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先后两次议及此事。张之洞曾经在其《奏请商办湖北水泥厂并委总办片》中指出“各省举办铁路所用材料,以钢轨、枕木、水泥为大宗。钢轨可取之汉阳铁厂,枕木、水泥尚须购自外洋,中国森林之学未讲,枕木之利,一时难以收回。水泥一项,外国谓之:塞门德土。凡筑路、造桥、建厂等事,均所必需。以中国之银,易外国之土,受亏孰甚”。张之洞认为:以大冶黄荆山之石灰石是制造水泥之最佳原料,弃之于荒山不用,甚为可惜;如果乘国家修建铁路之急需,创办水泥厂生产水泥,支援各省,外可以挽白银之失,内则本省受益,况且大冶滨临长江,运输非常便利。所以,张之洞创办湖北水泥厂决心已定。
当时湖北大兴工业,耗银甚巨。以湖广政府之财力,是难以斥巨资兴办水泥厂的。于是,张之洞决定走官督商办的路子。1907年初,他以湖广总督府的名义,出示招商,以争取有官职、且资财殷实的国人兴办水泥厂,并许以政策支持。
光绪33年2月,福建清华实业公司总经理程祖福上书应招申请开办湖北水泥厂。光绪33年7月,张之洞批准程祖福的请求,奏调程祖福为湖北差委,任湖北水泥厂总办,以为代表官方督办大冶湖北水泥厂。同时上奏朝廷,争取了湖北水泥厂的减免税政策。光绪33年10月初4日,清政府农工商部主稿,会同邮传部共奏朝廷。皇帝朱批“依议,钦此”。
1909年,国人创办的第三座水泥厂——大冶湖北水泥厂建成投产,而此时张之洞则因病逝世。
张之洞执意创办大冶湖北水泥厂,一则满足国民之需求,二则发展中国民族之水泥工业。他在批准开办大冶湖北水泥厂的文件中明确指出:“惟此项工业,只可华商附股,断不准召集外国人股本,致滋纠葛,是为至要”。当年程祖福请求开办水泥厂,并表示30年后把机器厂物全部“报效归官”,张之洞批示说“本人意在提倡实业,畅销土货,报效之事应勿庸议”。可见,他把创办大冶湖北水泥厂同,发展民族工业紧紧联系在一起。